强奸13岁少女致其怀孕流产 禽兽班主任获刑四年
去年12月31日,本报以《留守女生遭性侵害后失踪》为题,对发生在宿松县某中学班主任涉嫌强奸未成年女生且长期与该女生保持性关系、受害女生初三毕业后失踪的事件进行了报道。
41岁的宿松县某中学教师唐裕快,在2005年至2007年任初中班主任期间,将当时读初一只有13岁的女生玲玲(化名)强奸。并且在玲玲上初中的3年内,多次与她发生性关系,其间还导致玲玲怀孕做了流产。
2008年1月26日,唐裕快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拘,3月4日被批捕。去年4月30日,唐裕快被放出来由宿松县公安局监视居住。对此,玲玲倍感不解,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从此与家人失去联系。去年11月,唐裕快被起诉。
玲玲的父亲宋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女儿失踪后,他一直通过各种途径寻找,但就是没有女儿的下落,今年春节女儿也没有回家。2月9日元宵节这天,女儿突然给他打来电话,询问自己不在家这段时间那个伤害自己的班主任有没有受到惩处,并向父母报平安。虽然女儿并没有说自己在什么地方,但宋先生通过电话查询发现她在珠海,这让家人感到一些宽慰。
“为了这一天,我等了一年多。这样的老师不被绳之以法,我没法跟女儿交代。”宋先生告诉记者,虽然他对法院判处强奸女儿的唐裕快4年有期徒刑有些不满,“这个判决太轻了”,但对于这样的一个阶段性结果,他仍感到比较欣慰。(殷平、方昌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