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2月12日电 (阿依努尔)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日前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禁止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意见》,禁止区属各中小学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党员、团员、教师,在任何时间、地点,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且不得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中兼职任课。
《意见》将从2月16日春季开学起实施。《意见》还规定,中小学教师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以学科教学为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教学辅导(含提供食宿),以获取经济利益;亦不得在任何时间内利用学校资源(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活动。
同时,利用工作之便,动员、组织或强制、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或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班、培训班;以及对所教学生,利用工作之便互相介绍学生或为他人介绍有偿家教生源等行为也属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