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田霖 实习生 郭甦禾/文图
今报开封讯 我省去年要求从2009年春季开学起停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借读费,但开学以来,开封一些家长先后致电记者,反映开封市区一些小学仍在收取借读费,学校和所在区教育部门还称“没收到停收通知”。
对此,开封市财政局明确表示:“春节前已通知开封市教育局停收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相关学校和区教育部门说没收到通知,是在推脱责任。”
“借读费不是不让收了吗?为啥开封还在收”?11日上午11时40分,记者来到家长反映仍在收取借读费的学校——开封高中附小。该校刘校长明确表示,尚未收到停收借读费的通知。当天下午,记者致电该校所在的禹王台区教育局杨红道局长,他也表示,“未收到任何单位停收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的通知”。
顺河区也有一些小学还在收取借读费。该区教育局局长张蕾告诉记者:“接到家长举报,我们派人去开封市价格举报中心了解,有关人员口头说国家有新规定不让收取借读费,但我们并未接到正式文件通知,只能按照老文件执行。”
但开封市教育局计财科申科长则告诉记者:“前几天,市财政局发过停收借读费的通知,我局已通知各市直中小学校按照文件精神执行,并未通知区属学校。”他说,该文件对应单位是各县区财政部门、发改委及市直单位,“他们是否通知,我们就不了解了”。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开封市财政局,该局预算外处处长张伟民说:“我们在年前就以信件形式通知了相关部门,而且电话通知了开封市教育局。目前他们说未接到通知,完全是在推脱责任。”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再次分别致电顺河区教育局局长张蕾、禹王台区教育局局长杨红道,两人仍称未接到停收借读费的通知,但均表示会让收取借读费的学校尽快退还。1个小时后,多位家长告诉记者,开封高中附小等学校门口贴出通知,称“接上级通知:从2009年春季起,不再收取借读费;已交过借读费的学生家长,请于明日(13日)将发票交到班主任处,下周开始退费。2月12日”。
开封市价格举报中心负责人昨天表示,如有学校继续收取借读费或不予退还的,家长可拨打12358举报。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