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来访群众感受到接访环境的温馨,以及更加高效、便捷的接访服务?2月6日,随着修葺一新的广西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的正式揭牌启用,这一广西公安机关推行“公安信访超市”的前沿窗口,俨然变成来访者的“福地”。
近日,记者走进这个“超市”,切身感受到了它的魅力服务。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新址位于南宁市新民路与民乐路丁字路口公安厅大门的右侧,新接待室面积240平方米,比公安部规定的省级公安机关信访接待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多了140个平方米,并按照公安部关于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的要求安装了相关设备,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公安信访工作,切实提高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效率,公安厅党委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2005年以来开展公安厅(局)长大接访活动的经验,从广西的实际出发,决定在全区公安机关推行“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两大机制。2008年12月5日,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五级五长接访”工作规定〉和〈广西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等两个规定和十项制度的通知》,正式在全区公安机关推行“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两大机制。
“五级五长接访”是指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地级市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分局)局长、派出所所长、警务室警长按规定每月接待群众来访。自治区公安厅领导每月接访1天,地级市公安局领导每月接访2天,县公安局(分局)领导每月接访3天,派出所领导每月接访4天,警务室警长在岗工作期间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公安信访超市”,就是效仿超市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由专职信访员充当“超市导购员”的角色,接待来访群众后,根据来访群众的不同诉求,通知主管部门、警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到信访部门直接接待来访群众,使来访群众在公安机关信访场所第一时间就能得到所提诉求主管部门的接访服务,把过去由专职信访员单一接访充当“二传手”,变为各部门、各警种直接参与日常接访的信访工作新模式,有利于提高初访现场办结率,从而达到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提高信访工作绩效的目的。
“五级五长接访”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安机关领导接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的关口前移,尽可能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杜绝和减少了越级上访。“信访超市”设立后,信访部门既可就近为上访群众充当“向导”,又可就近了解各职能部门处理信访案件情况,大大提高处理上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同时,“信访超市”也成了领导联系群众的纽带。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副主任周振环表示,过去是信访部门接待上访群众,再转交由各有关业务部门处理,建立“信访超市”以后,由业务部门直接面对面接待上访群众。比如涉及交通方面的,就由交管部门直接处理,上访群众可以直接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反映情况,这样更有利于信访案的解决。广西区公安机关推行“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两大机制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