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2月13日电(记者汤计)1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剖析原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违法违纪案情,要求全区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徐国元腐败案件的教训,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当好党和人民的公仆。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书记张力通报说,2007年12月,自治区纪委对时任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及其妻子李敏杰采取“两规”措施,并成立专案组对徐国元涉嫌收受巨额贿赂问题进行调查。现已经查明,徐国元政治上颓废、思想上堕落、经济上贪婪,存在收受巨额贿赂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2008年2月,自治区党委免去了徐国元赤峰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2008年3月,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法罢免了徐国元赤峰市市长职务。2009年1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依据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处理意见,经中央纪委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徐国元开除党籍的处分;同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徐国元行政开除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有关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据调查,徐国元贪婪成性,疯狂敛财,索贿受贿及违纪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徐国元利用干部任免、人事调动,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助长了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严重败坏了党的声誉;徐国元间接或直接插手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采、房地产开发、规划变更、工程承包等,大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徐国元把商品交换原则引入政府行政管理和党内政治生活,大肆收受礼金,导致公款送礼成风,腐蚀了干部队伍,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
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以来,徐国元单独或伙同妻子李敏杰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95万元、美元30万元、欧元2万元、评估价为382.95万元的别墅一套和购买价为30.3万元的贵重物品4件,收受贿赂共折合人民币1048.25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直接或通过其妻子收受他人礼金和贵重物品折合人民币361.39万元。另据徐国元夫妇交代并书面表示:2002年至2007年收受其他人员给予的人民币1337.14万元、美元43万元和估价为172.3万元的153件贵重物品愿意主动上交组织。
张力指出,赤峰市是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全市12个旗县区中有9个是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贫困旗县。从2002年初到2007年末的6年间,徐国元违法违纪所得就高达3200余万元,平均每年敛财533.3万元,平均每月敛财44.42万元,平均每天敛财1.48万元。敛钱数额由几千、几万到几十万,甚至百万元,还有贵重物品和房产。在查扣的款物中,有多种外币和金、银、玉、翠、象牙、鸡血石、古董字画等贵重物品,还有价值380余万元的豪华别墅。只要有人送,他什么都敢要。尤其在任赤峰市市长的3年间,徐国元通过各种途径敛财高达2000多万元。
张力剖析说,徐国元案件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教训和警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放弃世界观改造,思想上蜕化变质,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私欲恶性膨胀,是导致徐国元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根本原因;在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的历史时期,多种监督机制未能及时有效地发挥监督制约作用,对高度集中的行政权力缺乏有力监督,是导致徐国元腐败案件发生的重要因素;相关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落实,客观上为徐国元违法违纪牟取私利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可乘之机;封建礼俗和“内助”不廉,为徐国元违法违纪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会上,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要求全区领导干部吸取徐国元腐败案件的教训,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中切实做到“五慎”,一是要慎权,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二是要慎欲,始终坚持正确的利益观;三是要慎独,时刻保持高尚的道德操守;四是要慎微,注重把握小节、防微杜渐;五是要慎交,切实净化生活圈、交际圈。同时,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堵塞腐败滋生的漏洞;要加强监督工作,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