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2月13日电 (记者詹奕嘉、王攀)“这次参加会议最突出的感受之一,就是委员们"说了不白说",各项提案落实的程度达到了新的高度。”广东省政协委员梁光伟在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小组发言时这样说。
记者从广东省政协了解到,广东已着手制定《政治协商规程》和《办理政协提案规程》,保障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据广东省政协副秘书长杜重年介绍,《政治协商规程》结合广东的实际,对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要求等进行明确界定和规范细化,推动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推动决策科学化。《办理政协提案规程》则对政协提案办理的程序、要求等进行科学规范,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督办提案作出明确规定,并把它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常委李竟先评价说,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富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实践,协商民主的成果要得以巩固和发展,必须逐渐法制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广东的做法是值得鼓励和提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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