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后,一伙人去盗窃通讯电缆,当他们的盗窃行径败露时,面对民警设卡拦截,竟拿出手枪朝民警射击,幸亏民警腰上的皮带挡下子弹,民警只受了轻伤……这犹如电视剧情节的一幕在崇州真实上演。昨日,3名被告在崇州法院接受审判。
密谋弄点钱花 几人连续作案
去年地震后第二天晚上,刘超、周平等人密谋弄点钱花。周平和一个绰号叫“波娃”的男子到大邑县城,刘超等人将一辆桑塔纳盗走。随后,几人买来撬棍等工具,窜至大邑县安仁镇盗窃移动基站的蓄电池和铜线,卖了8000元。此后他们连续作案,并用赃款买了一把仿六四式手枪。
开枪击伤民警 强行逃离现场
去年5月27日凌晨,崇州公安局滨河路派出所民警王少兵等人,在巡逻途中发现周平等人正在转运赃物,便要求他们停车接受检查。周平持枪朝站在车窗外面的王少兵开了一枪,所幸子弹打中王少兵的皮带,王少兵只是腹部受了点伤。
周平击伤民警后,强行逃离现场。民警鸣枪示警,3人并没缴械投降。刘超、周平和赵伟驾车逃离数十米后弃车逃跑。之后,增援的巡逻队员将刘超抓获。两天后,警方将周平等人抓获。
是否故意杀人 法庭激辩4小时
检方指控,周平、刘超在民警实施抓捕时抗拒抓捕,并开枪射杀民警等行为已触犯刑法。这两人是在刑满释放5年内又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和妨害公务罪追究周平的刑事责任。刘超和赵伟也被指控了3项罪名。
周平的辩护律师说,民警拦下周平等人后,他们是为逃离现场才开枪,并没有杀害民警的故意,而且没有造成死亡的后果,因此只应认定周平犯妨害公务罪,而不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法庭激辩近4小时,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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