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2月14日电记者章苒全国首部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日前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规定,今后该市新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开膛破肚”。
杭州市建委12日召开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叶茂在会上介绍说,杭州有20多家专业管线单位,地下管线建设往往是各自为政,重复开挖道路铺设管线成了家常便饭。
条列明确规定,今后城市地下管线建设需实行统一规划,城市道路与管线建设须同步进行。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因特殊情况需要开挖敷设管线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经市或区人民政府批准,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将处以工程建设合同价款的1%以上、2%以下的罚款。
此外,条例还规定今后施工单位开挖马路前必须向杭州市建设局备案,相关信息由杭州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系统记录在案,各管线主管部门只需上网一查就可知道道路底下管线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