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2月15日电 (记者毛海峰)陕西省“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于15日17时30分告破,犯罪嫌疑人王双娃投案自首。
2月10日,西安市长安区斗门镇协和搪瓷厂门口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辆大货车在108国道撞倒由东向西骑自行车上学的5名中学生,造成4死1伤。
“2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全市万余名公安民警展开了拉网式的走访排查,迅速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公安机关围捕途中,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双娃,男,41岁,陕西省泾阳县崔黄村三组农民。2月10日6时05分,王双娃驾驶满载水泥熟料的重型自卸大货车沿108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长安区斗门街办张旺渠村、即协和搪瓷厂门口,将同方向骑自行车上学的长安区斗门初级中学5名学生撞倒,致4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王肇事后拖带被撞学生继续行驶170余米后逃离现场,造成了严重恶性事故。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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