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2月15日电(记者邓圩)正在召开的广东“两会”上,宋寿金等七位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应该由个人申报转向以家庭申报为主。
议案中说,由于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度,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并没有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等情况,对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来讲,显然不太合理。
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税务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行过程中,从2000元起征点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应考虑实际征收情况的复杂性。
据了解,我国自1981年开始征收个税,到了2005年免征额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再到现在的2000元,并且实行“一刀切”的征管模式。对此,宋寿金等七位人大代表建议,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应该由个人申报转向以家庭申报为主。
“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税符合国际惯例。区别纳税人的家庭人口、赡养、抚养、就业、教育、是否残疾等不同情况确定其他单项扣除。”这几位广东省人大代表认为,当前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以个人为主的做法缺陷是,收入越单一的人缴税越多,同样收入的纳税人,其赡养人口数、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就业等负担不同,以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的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他们建议,可以将分类所得税制改为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在综合扣除方面要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以及个人的住房贷款、医疗支出等因素,或者设立家庭税号由夫妻一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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