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严查中介市场非法集资
本报记者 赵萍 北京报道
纲举目张。
“今年保险中介监管将着力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以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突破口。”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保险中介监管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
“要保持对保险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其中,中介市场的非法集资、涉嫌传销以及私自印制保险公司单证,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等风险被保监会特别提出。
三大风险
据《2008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载,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445家,兼业代理机构136634家,营销员2560532人。全国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保费收入8043.50亿元,同比增长38.84%,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82.21%。全国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720.02亿元,同比增长19.88%。全国专业中介机构整体盈利25502.19万元,同比增长30.81%。
保险中介机构已成为我国保险业一支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但是,存在于保险中介机构的问题和风险同样不可小视。
现阶段,保险中介领域存在的三大风险包括:非法集资、涉嫌传销以及自己印制保险公司单证,非法从事保险业务等风险;保险中介集团化发展所带来的风险;国际金融危机通过保险中介领域向国内传递的潜在风险。
2008年,北京大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大润经纪”)在江苏地区,以各种名义强制或者诱导群众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卡等保险产品,或者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作为加入公司的条件,涉嫌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事发后,保监会接到上百起投诉,目前已经联合公安部门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广大消费者进行了风险提示。
自此,保险中介非法集资、涉嫌传销进入了保险监管的视野,并一跃成为2009年的监管重点。
陈在会上提出,对于非法集资、涉嫌传销、私印单证这类问题,要密切关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各保监局更要主动排查隐患,及时化解风险;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重违法违规的保险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此外,对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新产物——保险中介集团化经营,保监会今年将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将保险中介集团纳入监管范畴,进行有效监管。
中介业务监管
2009年,保监会将从六个方面入手加强保险中介监管,排在首位的就是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
陈文辉在会上特别表示,要以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为抓手,以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突破口,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
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王进说,事实上,一些保险机构利用中介机构虚开发票、非法套取资金。纵容放任保险中介机构欺诈误导、挪用保费等行为的根源在保险公司。
王称,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中介机构处于相对劣势,没有更多的话语权,经常是受到保险公司的控制,才出现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若想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同时加强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监管。
此外,保险公司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也亟待加强。上海曾经出现过一家保险代理公司由于没有及时与保险公司对帐、划账,致使该机构出现破产倒闭,也使保险公司未能及时收回应收保费,而遭受损失。
类似的情况,都可以通过加强保险公司的内控管理加以避免,如加强对中介机构经营状况、资质的评估等。王认为。
正是出于上述考虑,保监会今年计划结合专项调查,强化保险公司对自身中介业务的管控意识和管控责任,建立相关处罚措施和手段,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从强调保险中介主体审批与管理,转向强化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管控;从就中介论中介,转向探索中介与产寿险监管联动的机制。”陈文辉称。
此外,六项措施还包括,化解前述现阶段保险中介领域的三大风险;推进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完善中介监管规章制度体系;推进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理顺保险中介监管体制机制。
在完善中介监管规章制度体系方面,陈文辉表示,今年保监会将完成《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并制订《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陈文辉透露,上半年,在各地保监局普遍性检查工作的同时,保监会还将会同北京、上海、河南三个保监局,采取“解剖麻雀”的方法,对部分保险公司的当地基层机构中介业务开展深度检查与解剖。
目的是要通过定点深度检查,揭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的真实状态,包括中介业务财务的真实可靠性、中介业务比重、中介业务成本比例、佣金手续费的去向等,反映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提供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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