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了解到,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停用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经过对全区药品经营机构及医疗机构的核查,问题双黄连注射液未流入广西。
据介绍,近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报告,青海省大通县3名患者使用标识为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产的双黄连注射液(批号:0809028、0808030,规格20毫升/支)发生不良事件,并有死亡病例报告。
不良反应事件发生后,广西卫生、药监部门立即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中进行了核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一经发现不良事件患者,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报告。经过对全区药品经营机构及医疗机构的核查,问题双黄连注射液未流入广西。
双黄连注射液是由金银花、黄芩、连翘等药物组成,功能是清热解毒,主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适用于病毒及细菌感染的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扁桃体炎、咽炎等,是临床上使用较为广泛的一种中药注射液。
近年来,鱼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炎毒清注射液等多个品种的中药注射液相继出现问题,因为导致严重的不良反应事件而被暂停销售使用。这让不少医疗机构和患者对中药注射液的安全性产生了质疑。
据了解,中药注射液频频出现问题,一个主要原因是中药的成分复杂,将中草药里的有效成分提取,再溶解到液体里,这无疑可能将某些杂质带入人体,成为导致人体过敏的源头,其中的工艺要求有待提高完善。
药监部门的专家介绍,在临床中使用中药注射液需要注意几个重要的问题: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能口服给药或肌肉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液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张若凡)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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