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年龄在56岁至59岁间城乡女性人员申请福利养老金手续已于昨日开始办理。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2008年12月31日前,女已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且不享受《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五项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自今年1月1日起,可以申请办理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
该项待遇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福利养老金。符合享受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从2月16日起,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待遇从2009年1月补发。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本市把无社会养老保障的56岁至59岁城乡女性人员一次性纳入老年保障制度后,今后劳动年龄范围内的人员,应通过参加养老保险享受养老待遇,老年保障制度不再扩大享受人群。从2009年1月1日起,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而未参加的人员,不享受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记者代丽丽)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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