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市商务局原局长王永,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陈立奇、姚继韵、张仕武,原总规划师王小山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
经查:王永在担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和市商务局局长期间,在办理单位房地产项目和单位危房整体改造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三次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17万元。
海南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陈立奇原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8年,在用地规划审批、改变用地性质、暂停缓工程处置、提高用地容积率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11人送的钱财共计130万元人民币。姚继韵在任市规划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2005年至2008年在市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财。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8年6月被逮捕。张仕武在任市规划局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党组成员期间,自1993年5月至2008年4月,在市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财。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8年6月被逮捕。王小山在任市规划局科长、总规划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财。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08年6月被逮捕。
以上五人除王永因受贿罪已被法院判刑外,其余四人的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 (记者湘竹) (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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