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社会要闻 > 世态万象

首付一万可入住 楼盘巨额优惠政策很“雷人”

  “首付一万即可入住”,阳光·上林城为置业者描绘的“安居”蓝图不仅超出了楼盘优惠促销常规,也让人对其政策能否兑现大打问号。带着一种兴奋、期盼、怀疑、探究的心态与心情,记者走进了阳光·上林城的咨询接待中心,耳闻目睹了阳光·上林城的销售策略、销售状况,同时又咨询了相关专业人士,对于“首付一万即可入住”的置业理念,依然疑虑重重……

  本报房产热线日前接到读者电话反映,阳光·上林城“首付一万即可购房”让他们心存疑虑。
就读者反映的情况,2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阳光·上林城位于西大街百盛对面的咨询接待中心进行暗访。接待现场给记者的第一印象有点冷清,上百平方米的咨询接待中心,除了记者外再没有其他购房者。直至记者离开时,仍然没有见到新的买房或者咨询客户进来。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目前针对购房客户执行特殊优惠政策,凡在此期间买房均可享受“无论何种房源首付一万即可入住”的特别优惠。

  天上掉馅饼

  巨额优惠政策很“雷人”

  在该项目西大街接待中心,一位姓王的置业顾问告诉记者他们最近正在执行“首付一万即可买房入住”的“心动优惠”,然而面对这样的巨额“让利”却让人心存疑虑。工作人员给记者计算了两套面积为118.97m2和132.86m2房源的首付款,按照2成支付分别为88990元和87688元,如果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则这两套房源只需要支付10000元再加上银行贷款的零头。“无论购买多大面积的房子,现在我们都执行这个政策。对我们来说,面积越大首付款越多,开发商亏的也越多。”置业顾问对记者说道。

  记者对这一政策表示不解,询问首付10000,银行贷款如何能办下来?那优惠掉的几万元又是怎么一种说法?这名置业顾问告诉记者“我们开给银行的票据是理论上应该首付的数额,实际你们只付了10000元,首付款中少掉的那一部分,是开发商直接给购房者的优惠。”对于这样的回答记者还是表示“心里不塌实”,置业顾问又推荐给我们另一种付款方式,即首付3成或以上,但只能享受8.5折的优惠。该工作人员一直不遗余力的向记者推荐首付10000的“特殊优惠”政策,并一再强调该政策绝对安全,没有任何风险,对购房者来说十分划算。

  背后猫腻

  大幅让利优惠涉嫌“违规”

  就阳光·上林城“零首付”优惠政策,西安南二环某大型楼盘销售部经理王先生认为,开发商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政策,目的在于快速获取银行贷款,因此这样的举动可能存在“骗贷”嫌疑。虽然此举损失最大的是银行,但是对于购房者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建议购房者还是谨慎出手为好,不要被表面的“优惠”所迷惑。

  王先生分析,在目前整个行业销售不利的情况下,已经出现了个别小开发商做“假按揭”从银行套现的情况。但是像阳光·上林城这样的大型开发商,“骗贷”的情况还是很少见,该项目出台这样的优惠措施让人颇为费解。

  暗访中,阳光·上林城置业顾问曾对记者无意中表示“开发商如果出现资金链紧张的情况,即使亏本也要卖房,为了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优惠几万元,迅速回笼现金也不难理解。”或许我们能从这一句话里窥见阳光·上林城为什么采取此种优惠措施的深层原因。

  西安某商业银行个贷中心张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阳光·上林城采取“暗渡陈仓”的做法表示“很难实现”,张经理认为,真正签定购房合同支付房款时,银行会和购房者面对面接触,开发商给银行出具假收据操作难度很大。如果按照阳光·上林城工作人员所说,购房者首付10000元能够顺利办理按揭手续的话,要么是开发商与银行合伙“忽悠”购房者,要么开发商的行为就存在“骗贷”性质。张经理同时强调,“骗贷”行为不能轻易下定论,要考虑其在执行优惠政策时是否与银行达成共识或者进行过沟通,但是像阳光·上林城这样动辄优惠7、8万元的,银行方面一般不会通过。

  律师说法

  “特殊优惠”或藏“陷阱”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陕西泓瑞律师事务所范玉华律师。他认为,阳光·上林城在买受人所交首付款低于银行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能从银行取得贷款无非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采取“假首付”方式,即开发商为买受人垫资首付款,或虚开首付款收据,帮助买受人以“零首付”方式从银行获得房贷;其次是“假价格”,即在购房合同上为买受人提高成交金额,使得买受人获得相当于房产全款的贷款。

  范律师分析,阳光·上林城如果采取“假价格”方式,在购房合同上为买受人提高成交金额,使得买受人获得房产贷款的话,买受人存在的风险体现在由于合同总价款提高,则买受人需要交纳的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也会相应提高,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按揭贷款合同,其中约定的违约责任都会相应加重。范玉华称,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实际上透支了自己的支付能力,如果出了问题,对于这些经济实力本来就不强的买受人,面临的损失很可能是灾难性的。范玉华表示,如果采取第一种“假首付”方式获取贷款,开发商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及《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开发商为了拿到银行的按揭贷款,替买房人进行“假首付”,应该属于骗贷行为,其合同应该属于无效合同。

  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民威)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杨笑)

我要发布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狗拼音输入法,中文处理专家>>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搜狐博客更多>>

·怀念丁聪:我以为那个老头永远不老
·爱历史|年轻时代的毛泽东(组图)
·曾鹏宇|雷人!我在绝对唱响做评委
·爱历史|1977年华国锋视察大庆油田
·韩浩月|批评余秋雨是侮辱中国人?
·荣林|广州珠海桥事件:被推下的是谁
·朱顺忠|如何把贪官关进笼子里
·张原|杭州飙车案中父亲角色的缺失
·蔡天新|奥数本身并不是坏事(图)
·王攀|副县长之女施暴的卫生巾疑虑

热点标签:章子怡 春运 郭德纲 315 明星代言 何智丽 叶永烈 吴敬琏 暴风雪 于丹 陈晓旭 文化 票价 孔子 房价

说 吧更多>>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