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2月18日电(记者宋常青 张泽远)立春已过,位于青藏高原边缘的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没有太阳的时候还是非常寒冷。81岁的尼姑旦却卓玛坐在房间里,燃料把9平米左右的僧舍烘烤得特别暖和。
从2007年就开始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使这个已经没有直系亲人能够承担赡养义务的老人,晚年生活并没有感受到太多的艰难。
她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最清晰地见证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情况。
如今,在藏传佛教格鲁派著名寺院——拉卜楞寺所在的夏河县拉卜楞镇,已经有219名生活困难的老年僧尼获得了这项生活补贴,全甘南州有900多名贫困僧尼纳入了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
旦却卓玛在夏河县拉卜楞镇的王府尼姑寺出家。寺管会主任云丹草毛告诉记者,尼姑出家的生活非常艰难。
她说:“平时主要靠封斋念经讨布施,封斋对身体是很大的考验。牧民们平时也只有家里有人去世的时候才请我们去念经。尼姑的生活很艰苦。”
而且,旦却卓玛的处境更艰难。她在20岁时出家,文化水平不高,不能带徒弟,所以老人也没有徒弟照顾。同村的年轻尼姑贡去乎草毛就承担起了照顾她的责任,所以贡去乎草毛的一份布施就要两个人花,日子过得非常清苦。
“2007年开始,政府每月给旦却卓玛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钱不是很多,但对一个80多岁的老人来说,解决基本生活是够了。”贡去乎草毛说。
她把旦却卓玛的低保证拿给记者看,由甘肃省民政厅发的《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清楚地标明从2007年1月开始到2009年1月旦却卓玛每月领取低保金的数额和时间。
在2007年下半年,低保标准从上半年的每月20元增加到了25元,2008年底又上升到每月45元。在每次领取的签章处,都有旦却卓玛盖下的红色印章。
王府尼姑寺总共有86名尼姑,到2008年,共有60名尼姑被纳入了当地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在卓尼县的禅定寺,全寺150名僧人全部被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
卓尼县民政局提供的数字表明,仅禅定寺僧人,一年领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总额就达9.9万元。根据禅定寺寺管会主任塔凯加措的统计,禅定寺包括大经堂、时轮学院和哲学院等在内,一年的布施收入不到5万元。将贫困僧尼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为他们的生活、修行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在确保贫困僧尼的基本生活的同时,甘南州还提出要求,努力解决一些寺庙存在的供水、行路、用电、收看电视和文物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便给僧尼提供更好的环境。
为了确保切实落实贫困僧尼低保和寺院公共设施服务,2008年,甘南州还派出了4个督查组,到各地调查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每个贫困僧尼都能被纳入农村低保,获得稳定帮助。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