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2月18日电 台北地院审理机要费案,17日传唤前后任扁办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出庭,两人和上次一样坚持只认错道歉,但不认罪,并将所有责任推给陈水扁和陈镇慧;而律师更多次质疑陈镇慧的笔录与随身碟没有证据力,但法官蔡守训认为是搜索查扣,还是具有证据力。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7日再度开庭审理陈水扁机要费案,传唤被告马永成及林德训出庭,两人就像上次一样,坚持只认错道歉,就是不认罪,他们认为,一切都是听命于陈水扁,无权过问,而且没有会计专业,只是被动签名核销,将责任全推给陈镇慧。
律师并提出质疑,陈镇慧笔录中所提到的随身碟内容,有还未经查证陈镇慧管理或支配的项目来源这么多,包括机要费和非机密费支出明细表和收入支出总表全都放在一起,公私混用,怀疑连陈镇慧自己都搞不清详细的帐目;况且陈镇慧和吴淑珍的部份自白都属于个人推测,没有经过诘问,根本不具证据能力。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达表示,律师所提的已经涉及证据证明力的问题,认为准备程序庭只需要就证据能力点到为止即可,全案审理中才需要进行仔细推敲。
律师炮火猛开,合议庭在经过中午休息两小时后,下午开庭不久即公布评议结果,合议庭认为陈镇慧与吴淑珍的供述证据并不是没有证据能力,同时也是经由实际经验所做出的供述,这样的内容还是有证据能力,未来如果有需要补行对质与诘问也可再行提出。
除此之外,为了日后开庭审理方便,蔡守训提出19个争议点与林德训、马永成协商,但没想到两人除了对学经历和“机要费是因公支出”等字眼没有意见外,包括陈致中拍广告的住宿费是不是因公支出、玉山官邸的买菜费是不是因公支出等,马永成和林德训都有意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讨论,最后仅剩下11项。合议庭订于3月5日上午9时30分再开庭传讯马、林二人。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