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太原市检察长工作会议通报,去年,检察机关立查职务犯罪186件2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8件166人、渎职侵权案48件49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
去年,市检察机关立查了太原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洪生(正处级)涉嫌贪污400余万元、受贿276万、挪用公款1.6亿元案;太原市南河湾国家油脂储备库原主任梁新明和总会计师连会平涉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2100余万元重大经济损失案等一批职务犯罪大要案。
同时,还立查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18件,包括太原市地方税务局核算中心原主任胡志刚涉嫌贪污29万、挪用公款480余万元等职务犯罪案件。
据介绍,今年,市检察机关除在惩治犯罪的工作力度上进一步加强外,还将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上加大力度。(记者 辛戈)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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