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除北京市因保障奥运网络安全等特殊原因未能按时验收外,第二批其余8个省(区)的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已顺利通过验收。加上2007年年底首批实现联网的13个省(区、市),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实现了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
最后一批9个省(区、市)的联网工作已全面展开,今年年底有望实现全国联网。
据了解,为加快建立部省两级及省与省之间道路运输业务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推动全国范围内道路运输信息资源整合,2006年10月至2007年10月,原交通部在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四川、甘肃和重庆13个省(区、市)率先组织开展了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联网试点。2007年12月,作为第二批联网省份,北京、河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宁夏、新疆和云南共9个省(区、市)的联网工作正式启动。
在借鉴第一批试点单位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第二批各联网单位认真落实机构、人员、资金,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运行管理,确保了部省联网运行平稳,数据持续可靠上传。例如,安徽省制定了《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制度》和《信息中心管理制度》,河南省制定了《道路运输信息系统部省联网运行维护制度》和《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规定》。
为充分发挥联网作用,以应用促发展,交通运输部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初步搭建了道路运输信息平台,开发了信用查询、数据统计与分析、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信息核查、道路运输执法数据共享等功能,为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满足社会公众的道路运输服务需求,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化手段和数据支撑。
交通运输部组织的检查、验收情况表明,第二批联网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省(区、市)道路运输信息系统还未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应用,需要加快系统推广应用的工作进度。二是数据质量亟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需要严格规范数据指标、数据结构、数据格式,完善数据交换接口,强化数据质量的源头管理。三是缺乏既懂信息技术又懂道路运输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需要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四是资金投入不足,需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努力为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与维护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据了解,第三批联网省份包括天津、上海、湖南、广西、海南、贵州、西藏、陕西和青海共9个省(区、市),其中部分地区的道路运输信息化基础还很薄弱。交通运输部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和借鉴第一批、第二批联网单位的成果和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沟通协调,加快工作步伐,确保全面、按时完成联网工作。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