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中国消防在线网站消息,针对近期各地接连发生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等重特大火灾事故,公安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从2月中旬至9月中旬,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联合文化、工商、安全、建设等部门从以下4各方面进行重点排查:
一是建筑情况,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二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消防控制室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消防管理,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是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符合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公安部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共性问题,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关停,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害。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跟踪治理,并逐项整改销案。公安部将适时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