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昆明2月18日消息 (中国之声记者孙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今年将在全省推广已经在宣威试点成功的“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机制”,对穷尽执行手段,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导致案件不能执行而依法终结的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以及特殊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
殷福香:我叫殷福香,我家男的2005年4月7号发生车祸,一直到现在没得到赔偿。
宣威市落水镇殷福香告诉记者,她的丈夫四年前因车祸死亡,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随着一双儿女相继考入大学,殷福香几乎被生活的重担压垮,而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的死亡补偿费和丧葬费却一直执行不下来,宣威法院法官刘德恩:被执行人是接近七十岁的一个老人,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这两万多元我们就根本无法执行到位。
去年11月,宣威市启动“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由法院推动,与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部门衔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人民法院执行救助金制度。殷福香两次被列入救助对象,法院帮她申请到了一万元救助金,民政将她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殷福香:真的感谢人民政府帮助我这样困难的人,同时也鼓励了两个娃娃在校好好读书。
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宣威市对180多名象殷福香一样涉诉特殊困难群众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65万七千多元,近一半的人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还有一部分人纳入医疗保险。法院共执结积案286件,占总积案数的一半。
宣威市委书记许玉才:这件事是党委政府应该做的,告诉我们要坚定信心,第二是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老百姓还是相信从法律的渠道可以解决,这样反过来缓解了我们信访的压力。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介绍,目前云南有5家中级法院和23个基层法院按“宣威模式”设立涉诉特殊困难群体执行救助金,今年将在云南全省推行。
许前飞:首先就是要解决涉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的生存、基本的医疗问题;其次它能够化解一部分我们的执行积案,能不能够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实行执行终结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更加有效的一个衔接,它对于减少重信重访,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面的基本稳定,都是有一定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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