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2月18日电 广东法院人民法庭庭长落实科学发展观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培训班2月18日正式开班。广东高院院长郑鄂在开班仪式上强调:广东人民法庭要着眼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勇当廉洁司法“先锋战士”,不断提高人民法庭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人民法庭共有387个、人员2250名,约占广东法院总人数的十分之一。新民诉法施行以后,随着民事审判任务的整体下移,广东人民法庭受理案件数量与日俱增。据统计,2008年,广东人民法庭共新收案件216338件(约占全省法院新收案件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33.87%;结案209654件,同比增长31.94%。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广东经济转型等新形势下,珠三角地区法院新收案件呈现“井喷”局面:去年,东莞市各人民法庭新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达100.13%;深圳市各人民法庭新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也有55.46%。
“新形势下,人民法庭的担子越来越重,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庭的期待也越来越高!”郑鄂介绍说,“国际金融危机、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广东省委提出的“三促进一保持”目标以及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等重要部署,无不与人民法庭工作息息相关,需要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承担更大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东高院要求全省人民法庭要立足第一线,不断提高人民法庭服务大局的能力;立足“鱼水情”,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为人民司法的水平;立足公信力,狠抓人民法庭司法形象建设。
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功能为大局服务“保驾护航”,广东高院要求各人民法庭突出抓好“三类”案件的审理工作:突出审理好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其他各类敏感性、群体性等案件,用足用活用好法律,积极化解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突出审理好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施双转移战略、落实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纲要、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目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为广东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提供司法支持;突出审理好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多发案件,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为基层的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时,要求各人民法庭要抓紧落实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对接,尽快落实人民调解员进驻法庭;紧密结合人民法庭的工作特点、案件特点、当事人特点以及风土人情、群众的习惯偏好、文化传统等,积极探索实施新的更加实际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调撤率。确保三年内调撤率达到60%以上;为切实增强法官特别是年轻法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三年内,广东高院机关2000年后毕业的未到基层法庭挂职的108名法官将分批深入到各地基层法庭锻炼学习;切实落实和创新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审判、主动执行,把服务做到田间地头、学校厂矿,把温暖送到村间户前、群众心里。实现便民利民全程化、多样化、务实化。并要求,各人民法庭要紧密结合“五个严禁”要求和广东法院所开展的“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不断加强廉政建设,积极当好人民司法事业的“形象大使”和廉洁司法的“先锋战士”。
郑鄂表示,人民法庭扎根最基层,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很大一部分直接寄托在人民法庭身上。如果认识不到人民法庭的地位和作用,不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人民法庭和人民法院的整体司法公信力就无法提高,就会有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有负宪法、法律的要求。
第一次来参加庭长会议的深圳市布吉人民法庭庭长胡耀源表示,人民法庭为人民,人民法庭公信力也来自于人民。我们将积极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为民司法能力,以良好的形象、过硬的审判质量维护司法公正,让社会放心、让人民满意。
据悉,此次庭长培训班为期三天,培训内容涵盖多个方面:既有诸如“如何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讲座”、“如何做好司法廉政工作”等能力方面的培训,也有劳动争议、民诉执行程序以及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纠纷等有关法律问题讲座。(吴冰林晔晗)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