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州的士承包费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核减100元公路养路费。(资料图) |
新快报讯(记者 陈志龙)广州的哥每月100元养路费不用再交了!广州市物价局昨日下发《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企业向司机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广州的士承包费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核减100元公路养路费,出租车公司已收取的须退回给出租车司机。
据悉,广州市出租车的公路养路费标准是:每车每月100元,如果一次性缴交,可享受每车每年1000元的优惠。市物价局昨日的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统一取消公路养路费,因此,广州市出租汽车企业向司机收取的承包费或代收代缴等费用要相应核减100元。
物价局要求,广州市承包制的出租车,从今年1月1日起,各出租车企业向司机收取的每车每月承包费基准价分别是:一类企业7850元,二类企业7650元,三类企业(及未评定等级类别企业)7450元。各出租车企业要立即停止向供车制出租汽车司机收缴公路养路费。出租车企业已向司机收取2009年公路养路费的,要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20日内,退还给司机。
此前,根据市政府出台的政策,从去年12月1日起承包制出租车企业向司机减收每车每月500元费用,因此广州出租车承包费已从8450元降至7950元(一类企业)。物价局昨日要求,供车制出租车企业也要负责出租车收费减免政策的落实,从综合服务费等费用中下调必须减免的费用,按比例下调减免数额,合并减免每车每月不得少于500元。此外,所有的出租车企业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每车每月300元的停车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