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泉州泉港警方依法刑拘3名嫌疑人,其中一人叫施某松,是泉港南埔施厝村现任村支书,他涉嫌在担任村主任期间,纠集他人毒打一村民致其重伤残疾,为逃避罪责,他又私拿村财16.5万元私了。
村支书投案 13日上午,泉港经侦大队来了一名特殊的投案者,此人名叫施某松,今年50岁,是泉港南埔施厝村的现任村支书。
民警介绍,施某松虽担任村支书,却是警方追逃的犯罪嫌疑人。根据规定,在施某松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前,其党籍和职务仍可保留。由于他长期潜逃在外,该大队通过多种方式敦促其投案。
施某松投案后,对涉嫌伤害和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作了交代。泉港经侦大队根据他的交代,迅速将涉嫌伤害案的2名该村村民控制,这两人分别叫施某伟和施某明。
经过连日审查,泉港警方查清了施某松等3人主要犯罪事实。昨日,泉港警方作出决定,依法对施某松、施某伟和施某明3人,执行刑事拘留。
毒打村民致残 根据施某松等3人交代,被他们毒打的是同村村民施某芳,第一次由施某松毒打,第二次由施某松纠集施某伟、施某明一起打,目前施某芳致残失去自理能力。
民警介绍,2004年1月某日,时任南埔施厝村村主任的施某松,与因土地征用赔偿款提出不满意见的村民施某芳打架,施某芳被施某松打伤。几天后施某松“为重重教训”施某芳,便纠集施某伟、施某明2人,再次对施某芳进行围殴,致其头部等处受伤。施某芳随后被送抢救脱险,但因头伤长期住院,经鉴定其伤势为重伤,留下终身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私支村财“埋单” 两次毒打村民致残,在南埔镇引发群众关注,当地基层警方也介入调查。2004年12月,施某松得知受害人施某芳重伤致残,自己面临刑事追究,便多方活动,提出私了此事。经协商,施某松赔偿施某芳医药费等16.5万元。民警说,这本来是施某松个人的行为,但他认为“这是因公家的事引起的”,于是未与他人商议,便私自取出村财款16.5万元“埋单”。
据了解,此事于去年底暴露,警方重新调查案件,初步认定施某松私支村财,已涉嫌职务侵占罪,而他伙同他人殴打村民致残,也涉嫌构成伤害罪。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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