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8日讯
记者今日从临汾市检察院获悉,临汾市邮政局一局长助理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公款七千余万元用于他人购买经营煤矿,经临汾市检察院及市公安局联合侦查,目前已向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5年5月至2007年10月期间,今年39岁的临汾市尧都区人崔某(女)利用职务之便,以出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向社会群众公开吸收存款,存入临汾市邮政储蓄,前后共计73883635元。后崔某利用其主管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的便利条件,指使柜台营业员违规操作,将吸收的储蓄资金全部挪用于狄某(私营矿主,已批捕)购买、经营煤矿。2007年12月3日,崔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批捕。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段树聪
王建武 宋长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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