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来首饰送女友 澄城“430”特大抢劫案一审
受电视节目中的案例“启发”,实施飞车抢劫,并将劫来的首饰送给女友。昨日,渭南市中院对澄城“430”特大抢劫案进行一审,3疑犯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起诉书指控,2008年4月至6月,合阳县王村镇23岁的李明星,伙同河南平顶山22岁青年徐广志和26岁煤矿工人徐延朝在澄城县、大荔县、临渭区、西安临潼等地抢夺抢劫21起。其中,4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在澄城县连续抢劫抢夺作案5起,劫走多名受害妇女黄金耳环、坠子,一度在该县引起恐慌。嫌疑人堂而皇之以“查手续”为名,要求骑车受害人把车靠边,随即持刀打劫。据查,3人结伙作案21起,涉案金额5万多元,抢得近百克黄金首饰,大多卖给平顶山收购黄金的小贩。警方后从李明星女友包内查获涉案首饰等物。
庭审中,李明星表示抢的太多了,很多具体案情已记不清了。但他承认自己将抢来的部分首饰和手机送给了女友。
法庭陈述时,3人都表示悔罪,愿意认罪服法。小学文化程度的李明星说他是看电视法制播报节目中有抢劫内容,遂萌生买摩托飞车抢夺恶念。
主审法官马晓强说,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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