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2月19日消息 (记者吴善阳)根据上海市教委近日发布的《关于200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民办中小学应通过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招收新生,招收新生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试。
《意见》规定,民办学校招生时不得收取报名费和面谈费,面谈内容不得涉及科学文化知识,不得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不得要求小学和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5月16、17日,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5月30、31日。
《意见》还明确要切实做好农民工同住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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