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青年作家蒋峰去年2月26日在医院免费休息室等待肾病治疗时猝死,2月17日,他的家属诉讼医院医疗合同违约一案在咸阳市开庭,蒋家认为医院没有及时安排血液透析,导致蒋病情危重最后抢救无效死亡,但医院称蒋预约治疗迟到,又因节俭不愿多掏治疗费而错过透析时机。
2008年1月13日起,我省青年作家蒋峰因肾病开始在距离老家杨凌最近的核工业二一五医院接受定期血液透析治疗。2月26日下午,他再次独自来到医院。19时5分其家属被医院告知,蒋在休息室里等待透析时发生呼吸、心跳骤停。29日晨6时5分,33岁的蒋峰不治身亡。
被告核工业二一五医院辩称,蒋峰没有按照院方约定时间来医院接受透析治疗,导致为其准备的消毒材料已经过了使用安全期。当班医生称蒋峰当日迟到后要求透析,但不愿花费百余元接受透析前的常规检查,更不愿掏专为他消毒透析器材的相关费用。
对于缴了透析费后蒋峰为何留守医院休息室而没有回家的原因,医院认定休息室不收费,因此不配备观察病人病情的医生和护士,蒋峰在此应该是想借免费床位睡一晚上,所以在等待过程中出现的呼吸和心跳骤停也与医院无关。
庭审最后,蒋峰家属和律师以医院未能全面履行医疗约定义务,导致蒋峰病情恶化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民事责任赔偿蒋峰及家属补偿金总计131753.80元。被告医院则表示自己并无过错,但可考虑补偿给蒋峰家庭少许补偿金。
(记者 孙涛)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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