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钢)昨天上午,杨丽娟诉宋祖德名誉侵权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由于宋祖德博客上关于杨丽娟的文章已经被删除,所以宋祖德究竟有没有发博文骂杨丽娟,成为了双方辩论的焦点问题。
宋祖德的律师表示,宋祖德从未写过这三篇文章,如果网上有这三篇文章也是别人冒宋祖德之名写的。
此外,宋的代理律师辩称,宋祖德是写过有关杨丽娟追星事件的评论文章,此事是公共事件,对公共事件发表评论是公民的权利,但是,宋祖德已经记不清他写的文章内容及文章标题了。“宋祖德的文章内容很有可能是赞美杨丽娟是美女加英雄。”
杨的代理律师李天天则称,三篇文章已经被删除,但是有很多网站的转载以及网友的评论,都证明这是一桩“众所周知的事实”,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证据规则,“众所周知的事实”是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的。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杨丽娟的代理律师李天天透露,她曾经和不少被宋祖德的博客文章骂过的明星联系过,希望他们能够站出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但是中国的明星都忙着挣钱,没有什么人愿意花时间打官司。”李天天说。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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