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19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一部针对所有行业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总规范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据透露,此次限薪将不仅针对金融行业的国企高管,“这一规范将成为全国所有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指导性意见,并于两会前上交给国务院审批。
”高管与职工薪酬水平之间的差距将考虑控制在10至12倍。
就在前几天,财政部下发了“限薪令”,国有金融企业高管的年薪被最高封顶为280万元,然而“限薪令”并未得到多少叫好声,而一些质疑之声,恰恰是来自于那些企业的普通员工,因为,他们最清楚,如果老总能依“令”拿到280万,自己能拿到手的又是多少。
显而易见的是,在对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缺乏有效监管和制约的背景下,对于那些年薪还不到280万的高管,人们担心“限薪令”会成为“涨薪令”,当然就不是杞人忧天,若如此,就会出现高管与职工收入“差之千里”的现象。在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企业国有资产法草案,就对国有企业普通员工与高管之间薪酬相差高达数百倍的问题提出,应建立起公平的国有企业薪酬体系。
所以,无论是重申还是新制定“国企高管与职工薪酬的差距将考虑控制在10至12倍”的规定,在我看来,比单纯“最高封顶为×××万”的“限薪令”更有现实意义。财政部日前下发的“限薪令”,最缺失的制约机制就是国企高管与职工薪酬的合理“匹配”度:高管年薪280万封顶,如果普通职工才拿到几十分之一或者更少,那么,这家企业经济效益再好,又和普通职工何干呢?“大河有水、小河不满”,最终的结局肯定是高管与职工“貌合神离”甚至关系紧张。
三一集团董事长宣布2009年只领1元年薪成为火爆而有争议的新闻,不正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民众对公平薪酬体系的憧憬和期望吗?而高管与职工薪酬的合理“匹配”,打造公平的国有企业薪酬体系,在金融危机的洗礼下,更显出其重要的作用。当然,两者之间的差距是控制在10至12倍还是多少倍,具体到每个企业,还是应该多听听职工和职工代表的声音。而制度一旦确定,就应有强有力的监管手段来体现薪酬体系的正义、公平和合理,使之不再成为摆设。
吴杭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