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2月21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获悉,2000年以来,内蒙古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任务3957万亩,取得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厅长高锡林介绍,内蒙古于2000年开展退耕还林工程试点工作,2002年全面启动,截至2008年底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任务3957万亩。
其中,退耕地还林1383万亩,荒山荒地造林2364万亩,封山(沙)育林210万亩。工程建设覆盖96个旗县,涉及退耕人口597万人,占全区农业人口的44.3%。
高锡林说,目前,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区林草覆盖度由退耕前的15%提高到70%以上,泥沙量减少24%以上,遏制沙质耕地进一步沙化。退耕农牧户人均每年获得钱粮补助2201元,人均年收益达到3014元,是退耕前的两倍。农民从耕种低产低效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上解放出来,从事相对效益较高的林果业、副业和多种经营或直接外出务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拓宽了就业渠道,开辟了增收途径,调动起农民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内蒙古累计兑现国家投资161.3亿元,林权证发放面积达1186.8万亩,加快发展沙产业、生态旅游、森林食品、药材培植、花卉产业、野生动物驯养等产业,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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