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2月23日电(记者任鹏飞)记者23日从正在沈阳举行的辽宁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08年3月辽宁启动新型金融机构试点以来,已累计批准设立3家村镇银行和37家小额贷款公司。
据了解,这些金融机构的设立,有效解决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到2008年末,辽宁省最先成立的两家村镇银行营口隆丰村镇银行和铁岭新星村镇银行共吸收存款1.7亿多元,发放贷款1.3亿多元,其中涉农贷款发放1亿多元,占贷款总额的70%以上。
记者采访了解到,已成立的3家村镇银行都在积极谋求“支农”效能最大化。铁岭新星村镇银行推出了“惠农直通车”信贷业务。这项业务对“三农”客户的贷款利率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50%,而且担保手续大为简化,贷款业务办理快捷。
在发展村镇银行的同时,辽宁省还积极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从去年11月开始,按照“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的政策,辽宁在全省的县、县级市和各市的涉农区域,已经批准设立了37家小额贷款公司,这些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缓解了农村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受到了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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