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佳)昨(23)日,省工商局出台意见,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将2008年度企业年检作为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和促进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平台,采取有效措施帮扶企业渡过难关。
该《意见》提出,对于股权权能完整、资金有困难的企业,将充分运用股权权能,解决当前企业难题;对去年7月1日以后出资期限到期的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缴付出资的,允许延长出资期限至2009年底,并允许通过2008年度年检。
对于企业受到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需要调整经营方向的,积极支持企业利用现有经营条件,开展相关项目的经营,为企业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供便利;对受到特大地震和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成立后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允许其延续至2009年底,并允许通过2008年度年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