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徐伟伦不交转户费就不给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名“背车”者强迫收取100余名受害人12万余元。今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2003年,按照北京的购车上牌规定,外地人在北京买车无法上北京当地牌照。
因此,当时就出现了有偿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为外地人在京购车办理购车手续的一群人,他们被称为“背户”或者“背车族”。2003年至2007年间,施某通过出借身份证成为了3786辆车的车主。2006年8月,北京市出台《关于机动车实行实名制的公告》,要求3个月内所有“背车”车辆办理转移登记。
检察机关指控,当那些曾经找施某“背车”的外地人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时,施某根据对方的车型、车龄等情况索取数目不等的费用,如果对方不同意,她就不给办。施某用该办法总共强迫收取了百余名受害人的12万余元。检察机关认为,施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要挟手段,勒索公民财物,并且数额巨大,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