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2月24日电 (记者周小雅)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2009年江西将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增强市县经济发展动力。对增量少于上年且增幅排在最后的设区市、开发区和县(市、区),不纳入奖励范围。
据悉,江西将完善省对市县奖励办法,对设区市本级的奖励,统一按照税收收入的增幅和增量计算分配,对增量少于上年且增幅排在最后2位的设区市本级、最后3位的开发区和最后5位的县(市、区),不纳入奖励范围。
对设区市固定资产投资给予奖励,经考核确认投资增幅排名后3位的设区市不纳入奖励范围。
江西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占全国比重较上年提高的、根据增加的比重和增量,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让发展慢的加快发展,发展快的更好发展,力争更多的县市区财政收入超5亿元和10亿元。
同时将继续让利市县,增强发展后劲,将市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省级集中部分继续全部返还市县,认真操作好省财政受益企业和市县政府“虚拟股份”政策、出口退税市县负担继续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对市县新建投产大中型工业企业增值税省集中部分全额返还,并按返还额的10%给予奖励,鼓励市县引进、发展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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