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地方债或将通过两会审议
本报记者 李雨谦
“中央代发地方债的报告最终通过的可能性是极大的。”身在美国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非常关注这件事,他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对这个议案的通过表达了肯定意见,但同时也流露出一些担忧。
2月1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据悉,这份报告还将在2月25日至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听取审议。
“如果这份报告最终通过人大审议,地方财政或许将出现至少2000亿元的赤字,这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允许地方财政预算出现赤字。”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黄昌利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估计,2000亿元的地方财政赤字,将会通过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的形式逐步过渡,地方政府发债也将突破禁区。
根据相关规定,各省级政府需要按照自己的项目内容、需要的配套资金数额向中央提出申请,由中央安排额度。国务院在最终测算、核准地方发债的规模时,将依据中央财政投资地方项目的配套工程、财政收入承载能力等指标作为依据。
此外,国务院还将审批、检查地方国债的使用情况,同时要求地方债券所募集的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报人民代表大会审核、监督。另外,有专家表示,考虑到地方债风险等级一般不及国债,地方债的利率应该高于国债。
自1981年恢复国债发行以来,我国发行的都是中央债,地方政府没有债权。这次代地方政府发债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四万亿元经济刺激计划出台。
“如果这四万亿元造成的财政负担都由中央承担的话,会造成很大的压力,因此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让地方承担一定的债务负担,同时也享受债务资金使用的好处。现在看来,发债是必然的。”刘桓表示。
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经济师马骏在17日发布的报告中表示,中央代发的地方债与中央债总规模将达8500亿元,估计2009年财政刺激将达到GDP的1%左右。马骏预计,在三月份的两会期间,中国或将通过中央财政赤字,规模在6500亿元左右。
据公开资料,去年我国财政赤字为1110.13亿元,继2007年财政盈余后重回赤字状态。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政府出于稳定市场利率的目的,将会非常严格地控制地方发债的规模。他婉拒发表任何其它的评论,“现在一切都在审议当中,什么内容都没有公布,我不方便置评。”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教授杨志勇说:“由中央政府以代发代扣的形式发放地方债,我们在1998年已经有了经验,基本模式是一样的。现在就看在分配机制上会有什么变化。”
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我国曾通过发行1080亿元长期建设国债并转贷给地方的方式,增加地方政府财力。这种“转贷”是一种特殊处理方式,是由中央政府发行国债筹资,再通过商业银行以高于国债的利率贷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逐年归还。转贷资金不体现在赤字上。但如果是代发,就会有权责利明确的配套规定出台,地方政府将会明确为偿债主体。
看来,中央代发地方债或许是在不冲破《预算法》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最合适的选择。“现在就只剩下《预算法》这道‘正门’还没有打开,实际上周围的‘围墙’都已被拆掉了。”财科所所长贾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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