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2月24日电(记者刘晓莉)23日,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发生在南宁市高新区广西翔吉物流公司的一起治安案件,16名涉案人员受到行政拘留、警告和教育训诫等不同程度的处理。
2009年2月17日下午,南宁市发生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治安案件。
2月21日晚,专案组在取得充分证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和第50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此案件中涉嫌殴打他人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朱某等3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8天、7天、5天的处罚,另外2人予以警告,其他11名参与人员予以教育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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