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今年将招募600名高校毕业生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新华网福州2月24日电(记者郑良)来自福建省人事厅的消息,2009年福建将招募600名高校毕业生到财政困难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福建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服务期间高校毕业生享受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的生活补贴、每人每年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福建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报考省、设区市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服务县(市、区)、乡(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单位的,在服务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福建省规定,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等有关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业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扶持政策。
福建还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高校也要出台具体措施,以奖学金等方式为“三支一扶”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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