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活动将进入频发期,交通运输部建议我国船舶积极应对新形势 目前,部分已纳入编队计划的船舶不听从军舰的统一指挥,有擅自脱离编队的现象。 人民网北京2月24日电(记者陆娅楠)24日,交通运输部召开的加强船舶防海盗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透露,2009年,随着多国海军力量的介入和打击力度的加大,亚丁湾、索马里海盗活动的范围、劫持船舶方式等有了新变化。
交通运输部建议所有航经索马里海域的我国船舶都应考虑向海军申请护航。
据统计,2009年1月已发生15起海盗袭击事件,其中有3艘船舶被海盗劫持。海盗小艇密集亚丁湾和索马里海域,对商船不分类型,采取所谓的狼群战术进行集中攻击,给过往船只造成重大威胁。随着天气好转,被海盗扣押船只和人员的减少,估计索马里海盗活动将在未来进入频发期。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介绍,船舶在配合我海军护航工作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部分航运企业未能严格按有关要求及时、准确的提供申请护航船舶信息,没有按要求提前7、5、3、2、1天分五次报送信息;有的船舶甚至临时当天在护航现场才提出护航申请,造成海军前方指挥所无法与船舶及时有效联系,使现场护航组织产生混乱。部分已纳入编队计划的船舶不听从军舰的统一指挥,有擅自脱离编队的现象。有的船舶未按照要求,在进出亚丁湾和曼德海峡东西报告线时向我军舰报告船位动态。
针对以上情况,徐祖远指出,在借鉴国际上防范海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远洋船舶应加强协调配合和自防自救。船舶护航虽是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但一旦申请纳入了护航计划,接受护航的船舶必须遵守护航行动的有关纪律,服从军舰的统一指挥,不应该擅自脱离护航编队。航运企业要及时掌握已经公告的定期护航班期,并明确计划加入定期护航编队的船舶,今后,原则上不受理现场护航申请。在澜沧江—湄公河、黑龙江、乌苏里江国际河流航行的船舶采取相应的自防自救措施,加强预防武装袭击、抢劫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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