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2月25日电 (李美娟、涂娟)为切实缓解广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江西省继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未来3年内将新增17.7万套廉租房。
据了解,17.7万套廉租房分三个阶段实施:2009年的5.9万套于2010年3月底前全面竣工;2010年的5.9万套于2011年3月底前全面竣工;2011年的5.9万套于2012年3月底前全面竣工。
新增廉租房建设形式包括集中新建、普通商品房配建、经适房配建、棚户区改造配建和结合棚户区改造解决等。新建廉租房以多层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将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廉租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将不得高于普通商品房同等级标准的70%。
据江西省建设厅介绍,2008年,江西省实现了县城人均住房6平方米以下和设区市中心城区7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保障对象达4.9万户,比2007年增长48%;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33万平方米,2.66万户家庭受益,增长幅度为历年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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