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们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
8年超时加班无休息 员工索要400万加班费
直到拿到与公司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后,白兰春等12名工人才知道公司应该定时给他们体检,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就算加班。于是,他们集体辞职,并向法院起诉,索要6-8年来的加班工资共计400余万元及不缴社保费的经济补偿金。昨日,新都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公司称从未要求工人加班,且工人对每月工资都签字认可。经法庭调解未果,此案将择日宣判。
○双方庭辩
工人:8年超时加班无休息
昨日,白兰春等12名工人早早就来到新都区法院,两名工人代表坐上原告席,其余人则依序坐在旁听席上。
白兰春说,他在2000年10月进入中亚特钢公司从事炼钢工作,平均每月工资2500元。“我在公司干了8年,每天工作12小时,双休日、节假日也不休息。”白兰春说,“按照《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而我们的工作时间大大超过规定。我算了一下,公司总共该付我8年的加班费 48万元,其他人的情况也和我差不多,加起来有400余万元。”
去年10月,12个人集体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同时,他们还要求公司支付未缴社保费的补偿金。但是,劳动仲裁认为白兰春等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他们加了班,最后除支持了其中6名工人的社保费补偿金外,其余诉求一律驳回。工人们不服,于去年12月15日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昨日庭上,工人们找来多名以前同事出庭作证,证明他们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情况。
公司:计件工不算加班
然而公司方却认为白兰春等人索要加班费完全没道理。公司方代理人说:“他们都是计件工,工资是按产量计算,不存在加班一说,而且公司从没要求员工加班。工人们在每月领工资时,也都签了字,说明他们没意见。”代理人还反问道:“如果认为工资有问题,为什么当时不提?如果公司有克扣工资的情况,不要说几十万,就是几十元工人们也会闹。”
双方充分阐述意见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法院调解
“加班费”上谈不拢 择日宣判
随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人们说出了当初没提意见的原因:“以前不懂,去年《劳动合同法》出来以后,我们看了媒体报道,才明白自己白加了几年班。但想到还要在公司工作,就没多说什么。因为是特殊工种,我们怕落下职业病就向公司提出要体检,但公司一直推诿。”这件事触发了工人们对加班费一事的不满,白兰春等12名工人决定集体辞职,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调解过程中,工人们表示加班费他们可以让步,只要求每年补偿1万元,总计84万元。而公司方表示,可以为这12名工人提供工作岗位,但加班费没商量。最后,审判长宣布调解无果,此案择日宣判。
○律师说法
计件工是否就不存在加班?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肖登国律师:每天工作时间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但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超过时间就该付加班费。
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何国庆律师:如果工人所说属实,肯定是该付加班费的,计件只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计算方式,与劳动时间没有关系,而且双休日、节假日是特殊情况才可以加班,并且应支付两倍和三倍工资。
新都法 记者 袁钲钲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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