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在日前举行的三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上,一项包括着公开公司一级管理部门正职以上领导年薪收入的《厂务公开工作报告》,成为标志企业民主管理深入发展的一个新亮点。
据这份厂务公开工作报告称:茅台集团公司一级管理部门以上领导2007年度的年薪收入分别为——董事长季克良100.3万元(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部分),党委书记、总经理袁仁国75.19万元,其他副职领导62.03万元(以上两位主要领导2008年度的年薪执行标准,有待上级领导机关审核批准方可计发);2008年,公司总经理助理和董事会秘书税后平均收入28.6万元、公司副总工程师税后平均收入26.2万元、一级管理部门正职税后平均收入15.14万元。
将公司一级管理部门正职以上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列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企业年度职代会上公开报告,这在茅台集团历届职代会尚属首次。其重要意义,亦如我国经济界专家所言:“一方面是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是资源配置、社会产品分配的公平(公正)性;这两大目标始终是社会经济与政治必须兼顾的两极。”
2008年,是茅台集团发展史上已持续10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据公司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披露:2008年,茅台集团提前两年实现打造“百亿销售集团”发展目标,销售收入、实现利润、实现税金、利税合计、上缴税金等主要经济发展指标都分别同比上年度获得较大幅度增长。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茅台10年来获得又好又快发展,集团公司各级高级管理人员为此而付出了艰辛努力,做出了重大贡献,企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他们享受这样的年薪收入,完全应当。这也是企业深化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
“虽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收入在以往都是依法透明的,但要在公司年度职代会上作为实施企业民主管理的一项内容来加以公开,从上到下,需要做许多思想疏导工作,使大家深刻认识依法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意义。”茅台集团党委副书记刘和鸣说。(张玲玉闻熙)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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