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2月26日电 (记者周润健)根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的安排,两岸邮政电子汇款26日开通。记者从天津邮政获悉,天津有51家邮电局可以办理此项业务。
据介绍,两岸邮政电子汇款业务以美元结算,市民持美元现钞向台湾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限额为1万美元(含);持外币储蓄账户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限额为5万美元(含)。
汇款手续费按照汇款本金的0.8%折合成人民币收取,最低20元,最高200元,同时每笔另收70元电讯费。
台湾用户向大陆汇入汇款,收款人在邮政储蓄代理网点开立外币储蓄账户的汇入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无最高限额限制;其他方式的汇入汇款,日累计(或单笔)最高金额均为1万美元。邮政储蓄代理网点兑付汇款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台湾邮政目前仅接受大陆邮政部门受理的入账汇款,即汇款汇入台湾邮政收款人指定的账户,不接受指定地址的现金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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