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2月26日电 记者周润健 《天津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26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天津市规划局局长尹海林介绍说,地下空间是城市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好地下空间,需要规划先行,需要有法律制度保障。
这部共有55条的法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基础后项目,先设计后施工”的总要求,确定了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充分考虑应急防灾、人民防空和国防建设等需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