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 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
企业多招失业者 最高能贷200万
回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都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下发了《河南省回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操作办法(试行)》。
■商报记者 连惠燕 陈永君 通讯员 黄晓红
农民工创业也能小额贷款
此次受惠的对象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回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由回乡创业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创办的吸纳符合条件人员达到规定要求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而按照以前的相关政策,可以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并不包括这两类人群。
回乡创业农民工必须有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在外务工一年以上证明,或已经创业的证明。
而大中专毕业生则需有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毕业2年以内的毕业证书,以及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
申请时,须向户口或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经营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贷款申请人,在经营地申请时,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村、乡镇(街道)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诚信情况证明。
个人最高能贷5万元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回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可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规模,但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
对当年新招用失业人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回乡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或集中使用残疾人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按照人均5万元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但总额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可延长2年。
微利项目由财政全额贴息
回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及相关企业,从事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种养殖等微利经营项目的,其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其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延长期内不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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