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阿拉木图2月26日电(记者李斌 赵宇)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京都议定书》的决议,该决议将在哈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正式签署后生效。
哈环境保护部长伊斯卡科夫今年1月说,哈萨克斯坦将通过“清洁发展机制”来履行《京都议定书》的相关条款。
根据该机制,发达国家如果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帮助其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计划,那么前者可获得相应的排放配额。但是哈萨克斯坦并不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
据有关专家推断,一旦最终批准《京都议定书》,哈萨克斯坦有望在近两年内赢得1.5亿至3亿美元与减排有关的投资,在2012年前与之相关的投资总额有可能达到5亿至6亿美元。
1997年12月11日,在日本京都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规定在议定书的第一承诺期,即2008年至2012年间,发达国家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应平均减少5.2%。目前已有170多个国家批准了该议定书。
哈萨克斯坦于1995年批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于1999年签署《京都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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