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2月27日电(宋学春黄朴)2月26日,"携手2009--特别培训送企业暨胶南市在职培训援助计划"启动仪式在青岛双星集团公司举行。根据培训援助计划要求,胶南将用1年左右的时间,通过企业组织、政府支持和个人参与的方式组织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转岗技能培训和其他适应性技能培训,培训企业在职职工4000人,以稳定和促进就业。
"携手2009-特别培训送企业暨胶南市在职培训援助计划"是胶南市"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帮助企业提高在职职工技能素质以缓解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并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职工队伍,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在岗1年即可参加培训援助。针对企业和职工的现实需求,计划规定:凡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企业的在职职工,本工作岗位工作1年以上的,可参加初级职业资格培训;在本职岗位5年以上或已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的,可参加中级职业资格培训。对经参加培训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则视情况落实相应待遇。目前,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联合该市各大企业大力宣传本次培训援助计划的相关政策,引导企业职工积极报名参加在职技能培训援助计划。
企业开展培训,财政进行补贴。据介绍,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国家职业标准基础上自行组织开展在职员工职业资格培训和专项能力培训,但举办培训的企业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如:能够根据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制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并具有与职业等级相适应的理论和实习教师,以及具有满足培训的教学场地、设备和设施等。同时,对于企业因职工人数较少或没有培训能力自行组织培训的,可采取联合培训的方式,从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聘请教师进行理论教学,在企业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对部分紧缺(特殊)职业工种,以企业为主体无法组织培训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指定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金蓝领"培训基地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统一组织实施。为鼓励企业和职工积极参与培训,胶南还将从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贴,对参加企业在职援助培训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每人不超过4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含鉴定费);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含鉴定费)。2009年胶南市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16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开展培训。
以鉴定服务确保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培训情况做出鉴定意见,并转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做好统一组织鉴定工作。为了确保培训质量,胶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培训大纲组织培训,不得随意缩减培训内容或减少培训课时;职业资格培训的课时量一般不低于200课时,专项技能培训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0课时。对因随意缩减培训内容或减少课时造成培训质量降低的,取消享受培训补贴资格;而对出勤率达不到三分之二课时的学员,则不得安排参加技能鉴定。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