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聘社会监督员 监管大气污染
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办法通过审议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熊佳焰 通讯员 符信) 昨日,黄华华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要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二是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三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会议认为,出台实施《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十分必要。要求对区域内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扩大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立大气污染、机动车污染有奖举报制度,或聘任“社会监督员”,协助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会议审议还原则通过了《广东省严控废物处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强调禁止无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或不按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有关规定从事严控废物处理活动,对违规从事严控废物处理活动的,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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