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2月27日专电(记者王志)山东省近日出台国内首个《礼仪庆典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地方标准,明确规定礼仪主持人、摄影师等均须持证上岗,并做到不赶场、误场、迟到,不索要财物,以规范礼仪庆典市场有序发展。
近年来,全国各地礼仪庆典文化市场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山东省庆典服务机构超过1万家,从业人员达10万多人,而且每年呈上升趋势,已形成一条巨大产业链。
山东省工商联礼仪庆典业商会会长李全德介绍,根据标准,礼仪主持人、化妆师、摄影师、音响调音员等都应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其中,礼仪主持人应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摄影师应能保证资料的完整存储,不得出现成像资料缺损、丢失、遗漏等情况,未经顾客授权,不得转让或传播其相关资料。
山东明确,礼仪庆典企业应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过程中销售的礼仪庆典用品应明码标价,质价相符,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烟糖酒水茶点、各式鞭炮、礼花、焰火等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规定和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产品。
标准还规定,礼仪庆典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要做到不赶场、误场、迟到,不宜饮酒,不索要财物;出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推诿搪塞顾客。礼仪庆典企业应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记录,如顾客信息、服务合同、协议书等及时汇总、分类存档,记录的最短保存期为12个月。
据了解,山东省《礼仪庆典行业服务质量规范》由山东省工商联礼仪庆典业商会、山东天地人礼仪庆典有限公司、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制定,由山东省质监局日前批准发布,已于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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