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中方有关非法占有者必须无偿归还历史上因劫掠、偷盗、走私等而流出中国的文物的合理要求,佳士得拍卖公司代表为其不义拍卖辩护称:“如果我们把这两件艺术品归还给中国,我们也必须把卢浮宫内的古代埃及方尖石塔以及无数的绘画作品都归还回去。
”
这番巧言令色背后依据的是2002年12月9日由大英博物馆、巴黎卢浮宫博物馆、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等19家欧美博物馆联合发表的《关于环球博物馆的重要性和价值的声明》,该《声明》不但公开反对将艺术品特别是古代文物归还原属国,而且还强词夺理,为自己收藏战争赃物、垄断别国文化的行为找了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问题是,单单凭借这一纸强盗式逻辑的声明,就能够证明不义拍卖行为的合法性吗?众所周知,圆明园海晏堂前的十二生肖铜像是近一个半世纪前由西方帝国主义强盗通过一场血腥的侵略战争,明火执仗地从中国掠夺走的。1860年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后,对享有“万园之园”美誉的圆明园进行了多次洗劫。为逼迫清政府投降,英国全权代表詹姆士·布鲁斯下令焚毁圆明园。当年10月18日,3500名英军纵火焚烧圆明园,大火三日不灭。圆明园及其附近的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畅春园及海淀镇均被烧成一片废墟,园内近300名太监、宫女、工匠葬身火海,成为世界文明史上罕见的暴行。
100多年后,法国历史学家、资深记者贝尔纳·布里泽撰写了《1860:圆明园大劫难》一书,打破了西方世界长期以来没有人宣布“谁应对火烧圆明园负责”的沉默。法国前总统德斯坦承认:“焚掠圆明园,对中国至为残酷,英法两国殖民军则极为可耻。”这段历史铁证如山,西方国家对鼠首、兔首等圆明园文物铜像的据有是非法的、不义的,同样也是无可否认的。西方国家一些人以所谓追索时效已过为由拒绝归还,更是无理之至。鼠首、兔首铜像等流失海外的文物回归祖国,不仅牵涉到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更牵涉到帝国主义国家的战争罪责问题。不要以为事情已经过了100多年就没事了。联合国在1968年签订了《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其中明确规定,“鉴于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乃国际法上情节最重大之罪”,也鉴于对这种罪行的有效惩治“为防止此种罪行、保障人权与基本自由……及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因素,公约特别规定,“在国际法上确认战争及危害人类罪无时效期限之原则并设法使此原则普遍适用”。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了《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规定任何因战争原因被抢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该归还,而且没有任何时间限制。这里所说的时间限制,包括战争发生的时间和归还的时间跨度。
在经历了近代历史上的百年屈辱后,中国几千年积累的文化精粹流失到在全球47个国家的2000多家博物馆中,其中文物精品约167万件,而存于民间则不止于这个数目的10倍。虽然100多年前在火烧圆明园中犯下滔天罪行的帝国主义强盗们早已归西,但是他们从我国所劫掠去的一切文化财富,一直将他们牢牢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作为他们的子孙,佳士得公司和皮埃尔·贝尔热等有关人员理当承担起历史的责任,尽早如数归还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才不枉其口口声声宣扬的人权与人道精神。